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有关规定,河北乔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编制完成了《河北乔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出具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等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河北乔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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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乔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